培訓對象/學員培訓費用/培訓時間
【培訓對象】
1、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6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具備樂器演奏或學習樂器能力之身心障礙人士。
2、全年預計於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培訓共計100位身心障礙音樂人才,各區每年所培訓人數,將依區域或需求進行調整。
【學員培訓費用】完全免費
【培訓時間】本計畫以一年為培訓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