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收到商品後有退貨需求該如何處理?
商品鑑賞期: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從商品經簽收即擁有七天鑑賞期 (七天含假日)。在鑑賞期內得要求退貨(包含商品瑕疵 / 缺件 / 損傷),可提出退貨申請。(退貨流程:寄回商品 → 公司檢查確認 → 款項退回)

為保障您的權益,如需退貨請務必於鑑賞期(七天內)內提出,並且將產品連同包裝盒、說明書等完整包裝及商品內容寄出,終止日則以運送業單據或郵戳日期為準(若超過此期間視同驗收完成,不得退貨)。

退貨商品須為未經拆封、使用、非人為瑕疵造成污損、故障或是其他任何因素並保留原始完整包裝,本公司可再次轉賣或退還原廠之狀態,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七天鑑賞期為猶豫期,非試用期。鑑賞期限內若有退貨需求,可向本公司申請,將請物流公司與您聯繫收回商品,經確認商品無誤後,將於 60 天內將原商品價格全額退還。
什麼樣的情況下會沒有辦法退貨?
下列情形恕無法接受退貨:

① 超過七天的商品鑑賞期。

② 外包裝紙盒輕微的摺痕或因搬運過程中嚴重之碰撞,影響產品本身品質。

③ 產品本身因人為污損、故障、損毀、磨損、擦傷、刮傷、髒污,包裝破損不完整,或是發票、附配件不齊者。

④ 產品所附之相關贈品及相關物品遺失或毀損。如產品已拆封或經使用,無法再轉售或其他影響產品完整性,導致無法販售或向原廠退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