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分享:以展覽作為種再詮釋/獨立策展人 李茗哲(愛寶)】

首先,我認為每一個展覽都應該處理一個主題,亦所為一個策展人的策展論點為何。再者我們談論到關於展覽的受眾與影響層面,最後我們才能談論關於社會影響層面。

策展人本身提出的觀點為:如何以生活作為抵抗,並以不同面向解決這個命題,另外加入的隱含軸線為:關於藝術形式的抵抗,指出是否須由"專業”的藝術創作者執行的展覽才能稱呼為展覽。

一個巨大的陷阱。但大家都喜歡拿陷阱來安慰已經身在其中的情願者,然後再試圖搭出一個個名為藝術的階梯,讓人得以攀附,並覺可被赦免。試問,這是一個發贖罪券的年代嗎?如果有賣的話,請幫我留一打,我超需要。因為我正在被列入不符合教義之名列中。

反之,我們拉回命題高度,到底誰說這是一種藝術展?而觀者與評論者所想像的藝術展覽的評斷標準又在哪?是的,這策展裡並沒有要討論一個「藝術表現」,但的確用了「藝術思維」在籌劃整個展覽,於是策展人在前置作業上,所設定的隱藏軸線為:「用一般非社會認定的藝術創作者,執行自己的觀察,並轉化為創作。」輔以在統籌與布展上順應著時事與不斷的討論,形塑該展覽。

絕對不是收割,如果要說他是收割,那我們那現行的展覽來看,到底有多少策展人的執行展覽方式不是去跟創作者就現有作品內去尋找服膺解決命題的答案?甚至有許多策展人連此基本任務都並未執行。

這不是一個傳統市場的自由發展,而是有採購來塑造整體概念的超級市場,請容我如此比喻。

換言之,在這麼清楚的設定之下,所能夠影響的範圍與從小眾思考拓及引起大眾共鳴,先看該展的操作方式:
ㄧ、訴諸大眾募資平台( FlyingV),以社會的共同參與做為起點。
二、祛除藝術神聖化由一般不同領域觀察者切入觀察視角。
三、場地平民化,在一個社區裡的替代空間( 臥龍二九。),降低觀者與展出空間距離。
四、建立發聲平台,持續透過大眾媒體與展場觀察使效益延伸。
五、組織合作,透過影展與座談並與不同單位在不同關注議題上媒合。
六、文宣物的製作,透過貼紙等其他周邊展覽製作物,加深展覽主題印象。
七、於公眾藝術活動(台北藝術自由日裡)做理念陳述。

就以上而言,為筆者觀察之展覽操作目標群眾之評估切面。然而在展覽效益的評估下,有這樣的設定為前提,而再以策展人所扮演的任務來說,不言可諭。

至於藝術性的討論,雖非第一前提,但在與創作者的互動角度上來說,策展人的團隊做到的基本功為將資訊視覺化並使得一般大眾可以親近,並考慮動線與展品之協調性。那麼策展觀點:以小眾為基礎試圖喚醒大眾意識,並提倡互動與參與其中的生活實踐。

同樣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資深策展人胡朝聖之前的計畫藝術在山左右、藝術在田左右等例,其發展與建設公司共同合作得以有其廣大的效益,另一例為粉樂町或台中綠圈圈計畫或同為其就讀所別,北藝藝管所學姊所執行之大稻埕計畫。

但稍候一下,在這樣的背景底下他們的不同是?本次展覽為獨立完成。對,沒錯。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你會拿學生影展比亞太影展嗎?如果你笑了,那就代表這個論點是na lang jiao bi ge tui(由於是俗諺,故此以母語處理)

我們應該讓展覽的多元可能性被展開,而不是固執守於現有的狀況之中。一開始的卡賽爾文件展或是當年第一屆的台北雙年展,都對於某些特定群眾來得莫名其妙,就連畢卡索在開始立體主義時,也是飽受藝術圈攻擊,那以此類推,要說這是一個沒有藝術性的展覽嗎?

我們拿出以生活作為抵抗的始祖波依斯又或者謝德慶的作品來看看藝術史的當代脈絡,到底是誰陽春白雪,又誰下里巴人。

註一:照片為12/12-12/28展覽現場
註二:本文經原作者同意後編修轉載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