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者往往是最需要社福資源的一群,無論是老年人、街友、障礙者以及婦幼兒少等。然而同志與跨性別者,一樣是社會弱勢,尤其是與婦幼兒少處境非常雷同,處於性/別弱勢的位置,在各方面的資源(諸如:經濟、教育、文化優勢、法律保障),相對於成年順性別、異性戀男性(身心皆為男性且喜歡女性的成年人)匱乏,同時也一樣是高度面臨性與性別暴力威脅的群體。
像是因為社會的歧視氛圍,同志兒少有相對於一般兒少更高的比例被霸凌與家暴;跨性別與非二元性別者比一般女性更容易遭到騷擾與強暴;女同志與跨性別家庭相對於一般異性雙親家庭更容易陷入貧困等等。只是由於社會的「污名」,社會對待同志與跨性別的態度,跟看待婦幼兒少實在天差地遠。
因此會拿「捍衛弱勢家庭」、「保護弱勢婦幼兒少」的名義來打壓同志與跨性別本來就是奇怪的,因為同志家庭就是弱勢家庭、女同志與跨性別婦女(出生時生理男性、心理女性者)就是弱勢婦女、同志與跨性別兒少就是弱勢兒少!這些人往往才是面臨所謂「交織性」歧視,擁有多重弱勢身分,最需要社福資源的一群人。所以,若要「捍衛弱勢家庭」、「保護弱勢婦幼兒少」,不是更應該要支持同志與跨性別權益嗎?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263491/